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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体工商户变更(换照)登记服务指南

来源:48365365      日期:2018-06-05 15:25:00      点击:


个体工商户变更(换照)登记服务指南

一、事项名称

个体工商户变更(换照)登记

二、办理依据

《个体工商户条例》《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》

三、受理单位联系方式及办理地点

杜店市场监管所:

地址:黄河五路渤海十八路以西纺苑小区北门沿街房15号

联系电话:3186315

里则市场监管所:

地址:里则街道办事处小开河一路1号

联系电话:3181315

沙河市场监管所:

址:沙河办事处沙河西路以北渤海30路原范集小学院内

联系电话:3420315

四、申请条件

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或申请换照的,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。

五、申请材料

1.经营者申请变更登记或换照的,应当提交其签署的《个体工商户变更(换照)登记申请书》。

2.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
3.经营者本人姓名、住所发生变更的,应当提交姓名、住所变更后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
4.个体工商户变更组成形式的,由个人经营变更为家庭经营的,应当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,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,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。

5.申请变更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,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。

6.在同一登记机关辖区范围内申请经营场所变更的,提交新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。

7.委托代理人办理的,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《委托代理人证明》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
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提交原件;提交复印件的,应当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。

六、办理程序

1、申请    2、受理     3、审核     4、决定

七、收费依据及标准:不收费。

八、办理时限

法定时限:15个工作日;承诺时限:5个工作日

个体工商户变更(换照)登记申请书.doc

委托代理人证明.doc